1918年11月国民委员会任命柏林商学院的犹太人教授,雨果-普罗伊思来起草宪法草案。而后者是一个坚定...
Создано: 15 июня 2025 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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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11月国民委员会任命柏林商学院的犹太人教授,雨果-普罗伊思来起草宪法草案。而后者是一个坚定的中央集权派。1919年3月德国宪法总纲的备忘录里,他明确的说“新体制必须建立在俾斯麦建国时刻意加以避免的基础上”“一个四千万人口的共和国在组织上与其分离的拥有七千万人口的共和国之内继续存在”“在国家法、政治和经济上都是完全不可能的”。
解释一下这段话。这里提到的4000万人的共和国是指什么?
这段话出自魏玛共和国宪法的起草人雨果·普罗伊思(Hugo Preuß)的备忘录。他提出,新的德国共和国(魏玛共和国)必须摒弃俾斯麦在德意志帝国成立时采取的联邦制原则,明确强调了中央集权的重要性。
文中提到的“一个四千万人口的共和国”指的是当时德意志帝国内部最大邦国——普鲁士王国。1918年德国战败、君主制瓦解后,普鲁士虽然不再是王国,却仍是德国境内规模庞大的人口和地域实体,人口约4000万,占整个德国人口(约7000万)的大半。雨果·普罗伊思认为,如果仍然保留这种巨大的、独立性的普鲁士共和国,将会导致联邦共和国的组织结构无法有效运转,在法律、政治、经济上产生严重的冲突和不一致性。
因此,他主张的新宪法,就是要避免过去联邦制中过于强大的邦国(尤其普鲁士)与中央政府权力分立,必须要以中央政府为主导的统一共和国形式取代旧的邦国结构,从而形成一个更紧密、更有组织效能的新德国国家,即后来建立的魏玛共和国。
为什么俾斯麦起初把国家制度设计成了这种形式?是因为做不到中央集权吗?
俾斯麦最初设计德意志帝国的联邦制,并非完全是因为做不到中央集权,而更多是出于当时德国各邦实际情况的政治考量与妥协的结果。具体来看:
因此,俾斯麦的联邦制设计不是简单地“做不到中央集权”,而是为了适应当时复杂的政治环境、稳定内部关系、最终实现德国统一目标的务实妥协之举。